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

作者:admin 时间:2024-05-07 15:48:20

1、企业资产

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。

2、企业主要人员

(1)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。
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5人,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机械、电气等专业齐全。
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且质量员、安全员等人员齐全。
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(含施工船员)不少于50人。

3、企业工程业绩

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;

(2)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;

(3)水深大于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;

(4)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;

(5)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。

4、技术装备

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:

(1)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;

(2)200吨以上起重船;

(3)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;

(4)总装机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/小时以上砼搅拌船。